加拿大移民法对申请人的立场是:一旦申请人结婚了,对该案件的处理便成为以一个家庭为一个单元,而不是以一个人为一个单元了。因此在申请过程中结婚的申请人必须提出其配偶所有所需的材料,并且办妥一切手续;即使配偶暂不随行,也需要交纳申请费,递交完整材料,进行体检等。
申请人若在提出移民申请后结婚,应尽快通知移民局其已婚的消息,递交结婚证书,准备配偶的材料以期能够与主申请人的案件一同审理。配偶的文件也将通过审核,但审核的主要目的并不是查核配偶的个人条件,而是要核实其婚姻的真实性。
若是申请人的案件已通过面试,审理完毕,则情况便较为复杂了。因为一旦通过面试,移民局在收到申请人合格的体验表,通知申请人至指定的医院体检。移民局在收到申请人合格的体检报告后,便开始寄发永久居民的签证。这里牵涉到永久居民签证时效的问题。永久居民签证的时效从体检日起算一年内有效。获得签证的申请人必须在有效期内赴加拿大办理登陆报到(LANDING)的手续。否则这张移民签证便过期作废了。
应注意的是移民签证是不能延期的。若有非常特殊的理由,可以向移民局提出申请要求其重新补发签证,但申请人需要重新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