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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移民如何报海外资产?

发布时间:2009年6月3日  信息来源:天恩移民网站 被阅览数:638

不少中国去往海外的新移民,特别是以投资移民、省提名计划、企业家或自雇移民身份移居到加拿大的富裕家庭,普遍不了解或者难以适应加拿大的税务制度,面对加拿大的纳税申报制度,要将资产收入情况进行清晰的申报,很多人却是不知如何处理。

  到底新移民如何在加拿大申报海外资产?海外资产包括哪些内容?

  第二年才需申报海外资产

  据专家介绍,加拿大政府在1998年开始实施海外资产申报法,法例要求所有加拿大的税务居民(不一定是加拿大的公民或移民)的海外资产总值超过10万加元就必须向加拿大税务局(CCRA)申报。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在下列四种情况下,需要填报海外资产的情况:海外资产成本价在10万加元以上;在海外有持股10%以上的附属企业;转移或者贷款给海外信托;由海外信托接受分配或者借款。

  据了解,海外资产包括七类:海外现金和存款(包括银行存款﹑汇票﹑商业票据;海外私人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股票);海外的债权,如他人的欠款﹑公司和政府的债券﹑贷款;海外信托权益;海外的房地产和其他海外资,如贵金属﹑金银票据﹑期货合同和海外的无形资产等。不包括的海外资产包括四类:为个人自用和活动性商务的物业;海外联营公司的股票(另行申报);海外联营公司欠款;个人收藏品,如珠宝﹑艺术品﹑邮票等。

  专家指出,新移民需要申报的海外资产超过10万加元就需要填表,新移民第一年免报,以后每年必须申报。资产成本以移民登陆那天的资本市场价格计算。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并不对“资产”本身征税(企业资本税除外),而是对这些资本产生的“收入”征税。对于海外资产的申报时间,新移民登陆后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后的当年是不需要呈报各项的海外资产的,要第二年才需要申报。

  申请时提交的资产文件需保留

  刚去加拿大、任职证券公司的X女士告诉记者,她申请移民时的房产是30多万加元,移民批准时已升值,X女士在离开中国前就将房产重新评估,将中英文对照的房产评估报告带上去加拿大。根据条例,如果申请人可以证明海外资产是在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前合法积累的资产,如您在第一次登陆时已申报了50万加元的海外资产的,那这50万可以免税。但此后,这50万资产产生的任何收入,无论持有人身在何地,都必须计入个人的收入申报所得税。

  专家指出,加拿大福利好,但税率也较高。另外,加拿大的税务法律很严格,新移民需认真对待全球收入及资产申报和纳税的问题,如果出错,可能面临处罚,严重的会被税务局刑事检控。另外,新移民得各项海外资产,无论是自用还是投资所用,其产权持有文件、物业的评估书等文件都需要保持完整以备日后所需。对于商业类的新移民,在移民申请时提交给移民局的资产文件、银行存款及股票记录等也需保留好,以备将来查税时用,用以证明这些财产是在移民加拿大以前已经拥有的,这点极其重要。

  “非税务居民”申请不易

  “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是新移民比较关心的问题。有人以为只要离开加拿大,再也不回来了,就自动成为非税务居民,就不再需要向加拿大申报收入和交税了。还有的人认为只要不在加拿大工作,不享受加拿大福利,就是非税务居民了,也可以不交税。但移民律师指出,这是对非税务居民的片面理解。非税务居民是指加拿大居民迁出加拿大,并且完全切断与加拿大的居住关系,其全球收入不需要在加拿大申报的特殊居民;非税务居民可以从离境当日切断居住关系那天开始申请。但是,一般情况下,非税务居民申请不容易,离境人士要离开加拿大两年以上才能成为合格的非税务居民。如果是已婚人士或有未满18岁子女的人士则必须全家离境才合格,税务居民和非税务居民的区别在于当事人的全球收入需不需要向加拿大申报和纳税。凡在加拿大居住或与加拿大有居住关系的人士都要申报个人的全球收入,如果在海外已经交过当地的个人收入税,税款可以抵扣在加拿大的应交税款。但是,由于加拿大的个人收入税率比许多国家都高,所以,很可能在加拿大要补交剩余的税款,而非税务居民就不需要申报和缴纳海外收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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